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58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58批).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