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0〕325號
關于開展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雙積分”交易
與負積分抵償工作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2020年6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31號),公布了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
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的規定,即日起,企業可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汽車積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積分管理平臺”)開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轉/受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負積分抵償報告提交等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分管理平臺地址
http://cafcnev.miit-eidc.org.cn
二、積分管理平臺登錄
1. 已開通積分管理平臺交易功能的企業,請直接使用交易賬號登錄平臺。
2. 尚未開通積分管理平臺交易功能的企業,請在平臺首頁進行注冊,按要求提交相關信息和資料,經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審查通過后,通過獲取的交易賬號和密碼登錄平臺。
三、積分交易相關要求
1. 考慮疫情對行業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2019年度積分交易抵償工作延長兩個月,交易平臺集中交易時間延長至2020年10月31日。
2. 各有關企業應按照《積分辦法》的要求,并結合《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使用協議》(附件1)《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使用規范指引》(以下簡稱《使用規范指引》開展有關工作。
3. 2019年度產生負積分的企業,應當在2020年10月31日前通過積分管理平臺提交負積分抵償報告(須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交易備案協議(須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未發生交易的企業可不提交),并將紙質原件郵寄(建議EMS郵寄)至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四、積分交易審核
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將根據《使用規范指引》,對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轉/受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抵償報告等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上報裝備工業一司。企業可通過積分交易平臺實時查詢交易狀態及審核結果等信息。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富強
聯系電話:010-68200263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3層
郵編:100846
以上,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_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使用協議.pdf
2.附件2_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使用規范指引.pdf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