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1〕624號
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貫徹落實《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進一步規范《公告》產品準入檢驗檢測工作,保障國家標準準確、全面的實施,現將開展檢驗規范性自查及報告格式備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承擔《公告》產品準入整車項目檢驗任務、備案整車項目檢驗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工作要求
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公告》產品準入整車檢驗項目涉及的國家標準,對本機構開展的《公告》產品準入檢驗檢測工作進行自查。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逐條逐款的核對本機構的檢驗能力、檢驗過程和檢驗報告格式的準確性、規范性。對照相應國家標準,檢驗報告不應缺項、漏項,如有特殊情況,應在自查結果中予以說明!豆妗窓z驗規范性自查結果和檢驗報告格式的電子版文件需進行備案,相關要求見附件。
三、報送要求
各檢驗檢測機構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將檢驗規范性自查結果,包括:《檢驗規范性自查表》、《檢驗規范性自查特殊事項說明》和檢驗報告格式的電子版文件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電子文件應為PDF格式,加蓋檢驗機構公章,電子文件應按附件要求命名。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3層產品審查處(建議使用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資料)。
郵政編碼:100846
聯系人:馬玥,王佳良
聯系電話:010-68200737,68200296
四、其他要求
自2022年3月1日起,各機構應按照備案的報告格式出具《公告》產品準入檢驗檢測報告。對于不具備檢驗能力或檢驗能力不齊全的項目,檢驗機構不能出具《公告》產品準入相應檢驗項目的檢驗檢測報告。檢驗機構資質、能力發生變化或《公告》產品準入檢驗項目涉及新增標準或更新標準的,各機構應及時更新備案并按上述要求進行檢驗報告格式備案。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