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1〕421號
關于暫停部分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生產的通知
各車輛生產企業:
按照《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運發[2021]35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近期組織對《公告》內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產品進行了集中整改和技術審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產品不符合《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罐車生產企業應暫停上述產品的生產(詳見附件),暫停相關車輛合格證信息上傳。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1年7月5日